产品简介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产品特点
见票即付,信用度高,通用性强,灵活方便,可背书转让。
适用客户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要使用银行本票,应填制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二联加盖预留财务印鉴。自有资金支付的,客户直接向开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信贷资金支付的,先办理行内审批手续。客户作为申请人因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出票行即开行退款时,应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本票交出票行,并按规定出具证明。客户作为持票人因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时效期内要求出票行即开行付款时,应向开行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单位证明,填制进账单连同本票交给开行。持票人在开行开户的,填制两联进账单;持票人不在开行开户的,填制三联进账单连同本票送开行。银行本票丧失,客户作为失票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企业局负责在京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的银行本票申请,各分行受理辖区客户的银行本票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